矮生百慕大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华映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华映科技确认 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治军先生、林盛昌先生及卢文胜先生回避表决, 其余 4 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 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50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福建 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一)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6 年 3 月 23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确认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 2016 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609,596.96 万元 人民币。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的议案》,调整后的 2016 年度公司及控制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669,869.75 万元人民币。为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6 年度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 644,797.54 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数(详见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16-130 号公告)。 201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379,976.54 万元人民币,未超出预计数(本期受市场波动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的实际销售及采购金额较预计数存在差异,但实 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 1、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 2016 年预计发 2016 年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占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型 生额 生额 同类业务比例 原材料采购及固 大同日本 采购商品 47,177.87 7,145.18 1.75% 定资产采购 原材料采购及固 拓志光机电 采购商品 4,567.00 1,145.12 0.28% 定资产采购 销售商品或 销售商品(含材 304,630.38 225,492.28 51.07% 提供劳务 料)及提供劳务 中华映管 原材料采购及固 采购商品 91,037.15 14,030.50 3.43% 定资产采购 原材料采购及固 华映百慕大 采购商品 124,656.32 116,268.50 28.42% 定资产采购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1,900 1,426.18 0.35% 华映纳闽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4,000 1,338.38 0.33% 销售商品或 精英电脑 销售商品 14.30 16.66 0.004% 提供劳务 原材料采购及固 大世科技 采购商品 7,089.10 191.53 0.05% 定资产采购 原材料采购及固 大同上海公司 采购商品 48,987.60 2,466.62 0.60 定资产采购 苏州福华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17.02 13.07 0.003% 福华开发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8,916.30 8,721.29 2.13% 福华电子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3.14 24.34 0.01% 原材料采购及固 昆山凌达 采购商品 1.34 12.04 0.003% 定资产采购 金丰亚太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1,800 1,684.85 0.41% 合 计 —— —— 644,797.54 379,976.54 —— 注:采购固定资产:公司日常生产制程及技术更新所需的设备及其零部件 采购原材料:生产所需之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含材料)或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接受劳务:接受生产所需的人员及技术支持服务 2、本期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仅限为日常经营涉及的原材 料采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金额比例: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占比 承诺比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35.23% 30%以下(不含3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1.07% 30%以下(不含30%) 2016 年度公司现有液晶模组业务模拟合并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82% 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占同期同类交易(仅限为日常经营涉及的原材料采 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金额的比例虽未降至 30%以下,2016 年度已完成 模拟合并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的承诺。 3、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预计发生额 2016 年实际发生额 类型 原材料采购及固定资 大同日本 采购商品 559.19 7,145.18 产采购 原材料采购及固定资 拓志光机电 采购商品 11,577.45 1,145.12 产采购 销售商品或 销售商品(含材料)及 368,492.10 225,492.28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 中华映管 原材料采购及固定资 采购商品 121,904.09 14,030.50 产采购 原材料采购及固定资 采购商品 170,836.44 116,268.50 产采购 华映百慕大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2,200 1,426.18 华映纳闽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0 1,338.38 销售商品或 精英电脑 销售商品 0 16.66 提供劳务 原材料采购及固定资 大世科技 采购商品 4,316.52 191.53 产采购 原材料采购及固定资 大同上海公司 采购商品 12,702 2,466.62 产采购 苏州福华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3.54 13.07 福华开发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8,647.82 8,721.29 福华电子 采购商品 原材料采购 22.67 24.34 原材料采购及固定资 昆山凌达 采购商品 7.72 12.04 产采购 合 计 —— —— 701,269.55 378,291.69 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人民币 10 亿元,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作为出租方的 关联租赁金额及其他零星交易金额。 (二)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主要为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与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志品技术”)的关联固定资产采购,具体如下: 1、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16 年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占同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生额 类业务比例 志品技术 采购商品 固定资产采购 13,588.99 3.32% 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与志品技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16-129 号公告)。 2、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 2017 年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及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可 能与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预计发生额 2016 年实际发生额 志品技术 采购商品 固定资产采购 84,036 13,588.99 以上 2017 年预计发生额含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合同 在 2017 年的履行情况及 2017 年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 预计与志品技术新增的交易。 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累计已发 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人民币 32,777 万元,主要为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与 志品技术前期签署的合同在 2017 年初的履行情况。2017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若 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大同日本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同日本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AK star Bldg. 4F, 6-14-7, Soto-Kanda, Chiyoda-ku, Tokyo, 101-0021, Japan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JPY15,000,000 成立时间:1975 年 8 月 主营业务:设备仪器、原料采购与电子、家电、信息产品销售与服务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大同日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2、拓志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拓志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 22 号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2 亿新台币 成立时间:2004 年 5 月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各种自动化设备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拓志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3、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 英文名称:Chunghwa Picture Tubes LTD. 注册地址:桃园市龙潭区三和里华映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64,794,541,770 新台币 成立日期:1971 年 5 月 主营业务:映像管、TFT-LCD 面板等之制造销售 与公司关系: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履约能力分析: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4、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英属百慕大群岛)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13,190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4 年 6 月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及 TFT-LCD 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5、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Lot 2&3,Level 3,Wisma Lazenda Jalan Kemajuan,87000 Labuan F.T. Labuan, Malaysia(马来西亚纳闽岛)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1,950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及 TFT-LCD 销售 与公司关系:公司股东,与公司控股控东华映百慕大为一致行动人 履约能力分析: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6、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北市内湖区堤顶大道二段 239 号 法定代表人:林郭文艳 注册资本:5,574,029,,680 新台币 成立日期:1987 年 5 月 主营业务:个人电脑主机板、桌上型电脑、笔记型电脑、平板电脑、系统及 控制界面卡等产品之产销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精英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7、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 2158 号 811-812 单位 法定代表人:沈柏延 注册资本:RMB30,000,000 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13 日 主营业务:从事计算器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 询、商务信息咨询等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大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8、大同(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大同(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北松公路 5299 号 法定代表人:林和龙 注册资本:2,350 万美元 成立时间:1995 年 12 月 20 日 主营业务:生产交、直流电动机,发电机,变速机,变频器,变压器,可程 式控制器(PCL),电线,电缆,汇流排,马达控制开关、控制盘及其组件,电扶 梯与电梯零组件,各式配电盘及配电器材,办公家具,电机系统工程,空调系统 工程,机床、数控机床,电脑软、硬件,电脑网络设备,金属加工设备,电子工 业生产设备,电子、电工机械设备,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以及从事上 述产品同类的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业务、批发业务、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大同(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9、苏州福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苏州福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兴路 588 号 法定代表人:周秋吉 注册资本:2,720 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2 年 6 月 5 日 主营业务:生产各类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 新型仪表元器件(智能仪用传感器、仪用接插件、新型仪用开关),数字音、视 频解码设备及包装材料,行车记录仪,照明灯具,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苏州福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10、福华开发有限公司(FORWARD DEVELOPMENT CO.,LTD): 企业名称:福华开发有限公司(FORWARD DEVELOPMENT CO.,LTD) 注 册 地 址 : P.O.BOX,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ROADTOWN ,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周秋吉 注册资本:20,588,479 美元 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主营业务:投资生产事业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福华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11、福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福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 22 号 法定代表人:林蔚山 注册资本:1,572,572,420 新台币 成立时间:1970 年 8 月 主营业务:背光模块、开关、可变电阻器、编码器、无线装置、LED 照明等 产品之生产与销售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福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12、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高科技工业园城北环庆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濮家铨 注册资本:3,000 万美元 成半岛·BOB官方网站立时间:2000 年 3 月 1 日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 同类产品及相关电子材料(不含贵金属)的商业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13、GOLDMAX ASIA PACIFIC LIMITED(金丰亚太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GOLDMAX ASIA PACIFIC LIMITED(金丰亚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Office E, 25/F., King Palace Plaza, No. 55 King Yip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李学龙 注册资本:12,900,000 美元 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24 日 主营业务:投资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金丰亚太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14、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快安延伸区 4 号地 法定代表人:黄舒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4 年 10 月 24 日 经营范围:制造高新科技环保治理设备及其安装配套工程;承接二级及二级 以下建筑业务;碎石及商品混凝土加工;节能减排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自动 化设备的制造、安装;工业用输送设备的制造、安装;五金设备、汽车配件的制 造;批发工程塑料、节能玻璃、建筑材料;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城市 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出资人民币 5,100 万元,占志品技术 51% 股权,为志品技术的控股股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信 息集团 100%股权,为志品技术的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关系:志品技术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系公 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方来料加工加工费的确定依据为:参考市场价及/或华映科技及其控制 之企业为第三方加工之价格,并考虑成本(制程、材料、运输费用等)差异、付 款期限差异及合理的利润率,确定加工费。 关联方销售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当不存在确切的市场价格时, 以成本加成方式确保销售方拥有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的销售利润。 关联方采购定价依据:关联方采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定价;当不存在确 切的市场价格时,按照提供商品的成本加成法确定;当不存在确切的市场价格, 也不适用成本加成法时,采用双方协议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映百慕大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 签订了《采购协议》,合约有效期三年。 (2)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与中华映管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签订了《销售协议》,合约有效期三年。 (3)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华映管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签 订了《销售协议》,合约有效期三年。 (4)控股子公司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与中华映管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签 订了《销售协议》,合约有效期三年。 (5)控股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华映管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签订了《液晶显示模组委托加工协议书》,该协议有效期三年。 (6)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与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签订了《采购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 (7)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与中华映管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签订了《采购协议》,合约有效期三年。 (8)控股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华映管于 2016 年 8 月 3 日签订了《销售协议》及《采购协议》,合约有效期三年。 (9)控股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华映百慕大重新签订《采购协 议》,合约有效期三年,相关协议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与志品技术于 2016 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 配套设备采购合同。 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由于相对零星,以实际需要时按个别订单或短期合 同方式进行,不签订长期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必要性说明 (1)关于关联采购或接受劳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为业界最早的 TFT 面板厂商,拥有独特的液晶 面板及部份设备生产的专利技术,长期积累了雄厚的液晶面板及相应生产设备的 研发与生产能力,并拥有大量的专业技能人才。为多渠道获取优质原材料资源, 同时配合主要客户中华映管产品的特性需求,公司向中华映管(或其子公司华映 百慕大、华映纳闽)采购面板等原材料。同时,公司在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部 份设备由中华映管设计生产更能符合公司产品的特性。此外,由于福建华佳彩有 限公司所处的行业人才在中国大陆区域较为稀缺,为了寻找更合适人才,公司透 过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华映百慕大在台湾物色相关专业技能的人才。福建华佳 彩有限公司在项目筹划期、厂房建设期、营运筹备期向相关技术人员寻求指导与 协助,并支付适当的人员及技术支持费用(包括部分机种开发费用)。 福华开发、苏州福华、福华电子均为生产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原材料背光板的 厂家,长期向公司各子公司供货,已形成长期的合作,能够在品质、交期、售后 等方面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故子公司为了稳定产品品质及相关服务,与上 述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原材料采购交易。 拓志光机电是专业的自动化设备制造商,能够在公司新成立的智能制造营运 中心的现有业务范围外,提供符合公司中小尺寸制程设备改造所需的产品,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 大同日本公司及大同上海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大世科技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三家公司为福建华佳彩有 限公司提供机电、资讯等生产所需的部分设备及附属设备,同时提供专门的采购 服务,节省了各子公司与最终交易方的交易时间。公司与大同股份上述子公司的 采购交易,是基于公司需求依托上述大同各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专长,在公司所 在地寻找符合公司质量和价格要求的设备或材料供应商,在质量和价格均获得公 司认同后进行采购,列支与采购紧密相关的合理费用后,转售给公司,不特别收 取相关佣金,或只象征性的收取较低利息。 金丰亚太有限公司为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生产制造必要的技术咨 询、设备调整、维护等技术服务及后续维修技术等相关支援。 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及科立视材料有限公司与志品技术发生交易是基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志品技术为施工工程承包 人。相关工程施工有利于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2)关于关联销售或提供劳务 公司与中华映管发生的关联“销售或提供劳务”,主要是公司为中华映管提 供模组加工业务。华映百慕大及华映纳闽在公司 2009 年重组时出具的《关于重 组方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承诺》中承诺: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实际控制 人应优先向大陆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液晶模组委托加工订单。作为实际 控制人,中华映管在日常经营中将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业务的需求,为公司业务 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2、降低日常关联交易对策 (1)拓展业务领域,降低关联采购比例。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产业链,推进 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以及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第 6 代 TFT-LCD 生产 线项目建设,同时开拓自主的智能制造业务,逐步减少模组产品在整体产品中的 比重,提升面板等原材料及设备的自给能力,逐步降低关联采购比例。 (2)拓展新客户,降低关联销售比例。公司将继续积极开拓非关联客户并 根据市场需求,增加第三方车载、工控、医疗等高附加值产品代工订单。此外, 待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第 6 代 TFT-LCD 生产线项目建设量产后,公司将通过向非 关联方销售面板等业务争取逐步在销售端降低关联交易比例。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华映科技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 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映科技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超出预计数,华映科技本次预计的 2017 年度关联销 售、提供劳务、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等均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 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懿 杨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