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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2023年第3号总林长令 明确要求群众生产生活周边山地要多种树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09-01     浏览次数:     

  日前,广东发布2023年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令》。第3号总林长令明确要求山上造林要盯紧200万亩林分优化、200万亩森林抚育等重点任务,群众生产生活周边的山地要多种树,多建设简易实用的山地公园、郊野公园。

  第3号总林长令强调要提早谋划绿化用地。城乡绿化要聚焦高快速路两侧、国省道和乡村道两侧、江河两岸、广场、街道、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庭院、城乡结合部、村头村尾、房前屋后等群众常来常往的地方,采取见缝插绿、立体植绿、拆违建绿、补种乡土阔叶树种等方式植绿补绿。要突出抓好省“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造林绿化工作,做到设计科学、施工合理、便民利民。

  第3号总林长令要求抓紧储备所需苗木。各地要抓紧调查摸底2024年绿化苗木供需情况,要对需要多少苗、辖区内能供应多少苗、到外地采购多少苗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国有林场要发挥示范作用和技术优势,加强良种壮苗培育储备,深入推进订单育苗工作,加快建设优质苗木储备基地,提高优质苗木生产和储备能力。辖区内生产供应苗木品种和数量不足的地方要抓紧到周边省市县采购,确保2024年“手中有苗”、良种壮苗质优价稳。

  第3号总林长令提出要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要坚持适地适树原则,科学选择适应当地气候、生态效益较好的乡土阔叶树种,多种群众喜爱的“摇钱树”,使植下的树逐渐成为泽被子孙、长期释能的“绿色银行”。村庄绿化要特别注意科学配置乡土树种、经济林果和珍贵树种。

  第3号总林长令强调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要积极开展“我为家乡种棵树”“我为家乡添片绿”“企业林”“思乡林”等活动,鼓励引导乡贤、企业和专业协会通过捐资捐物、认种认养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鼓励企业和个人利用荒山荒地开展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果种植。要用好绿美广东公共服务平台,拓宽“认种、认养、bob半岛在线登录认捐”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绿化美化的氛围。

  第3号总林长令还强调要凝心聚力协同推进和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求各级林业、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绿化职责。同时,各地要组织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专项督查,对各地苗木储备和备耕造林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安排领导干部包片办点和技术干部蹲点指导,从备耕挖穴开始全过程严管造林质量,确保造林绿化成效。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93067名林长、36158名护林员(含护绿员等)、32501名监管员,成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一线的坚实保障。今冬是储苗备耕的重要节点,明春是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广东省林业局也同步发文要求各地抓紧抓实2024年造林绿化准备工作,迅速在全省掀起造林绿化的热潮,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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