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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棵苗木被铲仅剩“独苗” 即墨北安街道办:已和解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10-17     浏览次数:     

  今年,即墨区北安街道办统一进行美丽乡村建设,但街道办、村委、施工公司没有经过承包人的同意,擅自将数万元的绿植苗木移走,什么时候铲除的不知道、谁动的手不清楚、苗木去向不知……近日,承包人隋先生向半岛网()反映,前期他三番五次和村里、街道办投诉反映,但对方一直推脱。对此半岛网记者采访调查后,即墨区北安街道办表示已经和隋先生达成和解协议,但具体情况不便解答。

  7月15日,隋先生向半岛网记者反映,2011年6月份,他和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北龙堂埠村村民委员会签署了《绿化保洁工程协议书》,承包村里沿河流域的几块零散地,加起来大约3亩左右,用于绿化保洁,种植绿植苗木,工程总价在9.8万元,各项林地及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间为70年。

  “当时是政府要求村里进行统一的绿化保洁,但是村里没有钱,找到我之后让我出这个钱,土地平整还有上边的苗木都是我的,我才签了这个协议。”隋先生说,由于他很早就搬离村庄,只是在每年过年等几个节点回去一趟。今年7月份他回家时发现,当时承包的这块地正在做平整,地上所有的绿植全部铲除,原来的土地上还规划出一块建了个小亭子。“没有给我任何的通知,后来我去村里问,去街道办问,都是一问三不知。”隋先生说,不知道是谁铲除的,也不知道原来的苗木是被卖掉了还是移植到了其他地方。

  7月15日,记者来到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北龙堂埠村,现场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购买的两三千棵苗木,现在价值得10多万,有些树都长到了小臂粗。“当时投资买树花了四五万块钱,现在过去快九年了,树都长得很好。”隋先生说,现在只留下了一两棵树,其他的都不知所踪。

  虽然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明确约定,但隋先生去咨询了多个部门仍然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具体是哪天铲除的他也不清楚,谁施工也不知道,苗木到底是被卖掉了还是移植到其他地方他也不知道。“村书记告诉我他啥也不知道,赔偿他也不管。北安街道办负责这块片区的领导也不知道,就说帮忙问问,然后到现在了也没有任何消息。”隋先生说,所有人都一问三不知。“我想起诉都找不到人,因为不涉及盗窃,报警也没法立案,现在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现场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2011年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甲方为北龙堂埠村村民委员会,乙方为隋先生,签订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其中第二条中约定,本协议项下的绿化保洁工程总造价人民币9.8万元,因甲方无经济能力出资,工程款全额由乙方出资。经甲方两委研究决定,施工绿化工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土地上的苗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70年,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第四条约定,如遇河道改造整治,及其他政策原因,政府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征用,由此产生的所有补偿、赔偿费用及待遇均归乙方所有。

  最后协议中约定了土地上的所有苗木确权归乙方所有,并享有自主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7月15日下午,记者根据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北龙堂埠村村书记姜先生,对方告诉记者,这些树是村里铲除的,现在正在和隋先生协商赔偿的事情,其他情况可以和隋先生了解。在得知姜书记当天正在村里时,征询其两方当面了解情况,但遭到对方拒绝,随后将电话挂掉。“之前从来没有说过协商的事情,我问他也从来没承认是他们干的。”隋先生说,现在村里能承认是自己干的,事情终于算是有了一些进展。

  随后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负责该片区的负责人不在,详细情况已经和社区主任说明,可以去找胡主任了解情况。在泉东紫薇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胡主任介绍,她也是刚知道这个情况,并表示自己不负责该事情,可以“帮忙问问”。然而记者在向对方索要办公电话以及时获悉进展情况时遭到对方一口回绝。“没有办公电话,有情况会跟村里姜书记说,让他给你(隋先生)答复。”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大家都在一推二五六,问谁谁都不管。”隋先生说,这就是之前他他跑了多个部门了解情况时的翻版。最后记者和隋先生再次来到北安街道办,先后和美丽办、财政办、宣传办的相关工作人员询问,但对方均表示,负责的领导出差了,只能先去了解一下情况,会尽快给姜先生一个答复。

  7月20日,记者联系到姜先生了解到,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20日上午,评估公司到达现场评估地上附着物的价值等。7月22日,姜先生再次致电记者,最终赔偿的金额是14.8万元。“把当初承包的9.8万元退还,然后付5万元的利息。这个利息就是附着物的价值补偿。”姜先生说,这个结果他也接受了,在赔偿到位后不再继续索赔。

  7月16日至22日,记者多次致电北安街道办了解事情的进展情况,但对方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7月16日,工作人员介绍,情况她也只是听说,经过街道办核实了解,这块地是隋先生和另一位村民合伙承包,当时村里通知了这位合伙人,是合伙人没有及时联系隋先生,详细情况会在后期正面答复。

  对此隋先生提出质疑,从始至终都是他一个人承包的土地,协议上也只有他的名字,村里也有合同留档,在没有任何调查的情况下“无中生有”太不负责任。“是不是以后可以随便去扒了别人的房子,就说你有其他合伙人,只是房产证上没写名?”

  7月20日,记者再次致电该工作人员,半岛·BOB官方网站对方表示现在已经和隋先生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仍需要整理后以文字的形式予以答复。7月22日,记者最后一次致电对方表示会在第二天给出回复。7月23日上午,对方通过微信发来回复,2020年根据北安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对北龙堂埠村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前期清表时有村民找到村干部说这块地上的苗木是其个人,不允许施工,经村干部协调后村民同意施工。后期接到隋先生的反映,经过调查最终苗木归隋先生所有,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初步意见,达成和解。

  但是对于记者提出的在有协议约定的基础上未对业主或承包人进行告知是否合规?美丽乡村建设中涉及的承包土地改造是先建设后补偿还是先补偿后建设?苗木的去向到底是被铲除后售卖了还是移植他处?对于以上问题北安街道办始终未给出正面答复,只是表示目前已经和隋先生达成一致,“不说了,解决问题第一位。”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赔偿金额还未确定,不过和隋先生说的14.8万元差不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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