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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知识

@临洮人!美丽临洮因你而文明~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06-0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广场管理,保持城市广场秩序良好、卫生干净、设施完好,营造整洁、舒适、文明、和谐的广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广场(文峰广场、城市中心广场、南校广场、城南文化广场、人口广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广场设施的维修管护。临洮县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城南文化广场、城市中心广场的维修管护及日常管理。

  二、城市广场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店铺、居民和进入广场从事各种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城市广场应保持市政公共设施、bob半岛在线登录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喷泉及户外灯饰按时开放,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市容及环境整洁有序。

  (四)擅自开展广场舞、秦腔、直播等娱乐休闲活动或噪音扰民行为;各类产生噪音的活动在早上、中午12:00——14:30,晚上22:00之后禁止开展;

  (一)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占用时间、期限、用途、面积、人数、安全措施等相关内容;

  七、申请使用城市广场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申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是否准予使用的决定,并回复申请人。

  八、经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批准临时占用城市广场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范围及相关规定开展活动。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不要在城市广场及周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爱护各种公共设施和健身器材,爱护花草树木,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游玩。

  希望参与广场文化娱乐活动的团队和个人,加强自我约束,选择好地点、控制好音量、控制好时间、维护好秩序,文明娱乐。

  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对投诉举报的不文明行为或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请大家携起手来,维护好城市广场的环境,呵护好公共施设,共同创建安宁、健康、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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